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 。... 更多 >>